“自家的下人帶出去走走自然無妨。”張亮生怕她去人市買壯士回來充數,還特意提醒她:“國公府下人不得過百,多了是犯王法的。”
李氏並不懂多少王法,不過這個事她整明白了,像張亮這個級彆的國公,家裡無論仆人還是保鏢,加一起不能超過一百人。
像李恪那個級彆的殿下,護衛隨從不能超過二百人,所有的親王裡就隻有李泰在當上太子之前,魏王府裡光是府兵就有八百,奴仆不限數。
李氏知道僭越不是小事,不過她也有她的主意,王法規定了仆役的人數,可沒規定不許收養假子,那我收四五百個假子,沒人管得著吧?
假子這個事,倒也是李氏為了排場而突發奇想,她本來就收養了不少的假子,隻不過這一次她想湊個大數而已。
張亮的第一個假子名叫張慎幾,張慎幾這個名字是張亮給取的,這個假子卻不是張亮自己收的,而是李氏替他收的,是在嫁給他之前就替他收好的了。
這個張慎幾跟李氏私通很多年了,李氏嫁給張亮之後便把他也帶進了國公府,為了讓他出入內宅更方便點,於是把他推薦給張亮,讓張亮收他做了假子。
張亮又不在乎家裡多個吃飯的,莫說一個假子,就是十個八個又能如何?李氏提出的要求,他向來是有求必應,既然她喜歡,那就認下好了。
一來二去李氏又替他收了好幾個假子,他也沒怎麼當回事。
有些事就是這麼的奇怪,明明早已傳揚得滿城風雨,鬨到了人儘皆知的地步,偏偏當事人恰好被蒙在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