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朝堂上下一片沸騰,對如何處置長孫無忌倒是沒人理會,對《唐律疏議》是否應該當做法律一樣的信守,大家的意見還是很多的。

李泰故意提出《唐律疏議》,目的之一也就是這個,儘早的讓《唐律疏議》生效,這是完善律法很重要的一步。

現行律法過於嚴苛,《唐律疏議》很好地糾正了這一點,尤其是在造反事件中被無辜牽連的不知情者,以往都是一刀了事,長孫無忌提出不知情者可流放不必死刑,跳出眼前的一人一事,用長遠的目光來看,這是一項偉大的進步。

《唐律疏議》寫是寫成了,但要是想讓它生效,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首先要在金鑾殿上提出來,大家商議要不要讓它生效,然後要經過層層審核,折騰個一年半載能生效就算快的了。

李泰故意現在提出來,就是要加快它生效的速度,快到什麼程度呢?快到李世民一拍桌子,這個事就可以定下來,若不然的話,這個事不知道要拖多久。

李泰這麼做的目的還有一個,就是讓長孫無忌看到《唐律疏議》生效,這對他來說應該是個莫大的安慰,至少他的心血沒有白費。

《唐律疏議》隻有生效了才是真正的法律,若不然把它束之高閣的話,它就成了一部文學作品,能夠流傳下去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李泰有必要對長孫無忌這麼好嗎?沒必要,但是他有必要讓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對長孫無忌的好,這事關他仁孝的形象。

吵吵嚷嚷了半日,李世民不耐煩地一拍桌子:“《唐律疏議》是太子讓長孫無忌寫的,寫成了不生效,難道寫它是為了練字嗎?”

李世民一句話就讓它立馬生效了:“本應將長孫無忌發配到嶺南,念他編寫《唐律疏議》有功,改為發配黔州,限月內離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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