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墨何強強悍,若不是在移動的情況下,再加上狙擊手並未料到這種意外,那一槍足以要了周錚的性命。
而第二槍,一槍爆頭,毫無懸念。
其中的威懾力,現在周錚回想起來也內心忌憚不已。
所以,從天衍台安全回到府邸之後,周錚是大門都沒有出去。
因為對狙擊手而言,越是空曠的地方,越是殺手的好機會。
若對方真的要不顧一切殺了 自己,彆說一個甘墨,就算是有十個甘墨,周錚而已會極度危險。
因此,無論如何,周錚都必須先解決掉這狙擊手。
這種狙擊槍的威力,遠遠超過火槍。
如此貴重之物,尋常人根本沒有資格得到。就算是得到了,也不可能短時間之內訓練如此熟稔。
這也是為何周錚能肯定,使用狙擊槍的,一定是洋人。
畢竟,將這種狙擊槍交給其他人,貝克如何會放心?
隻有自己人,才是最為穩妥的。
“狙擊槍,絕對是大寶貝。”
“就算任務失敗,他們也一定會想辦法將狙擊槍轉移走。”
“所以,他們不可能那麼快的離開了這一座城池。”
“而能刺殺天衍台的絕佳位置,就是最前方的客棧!”
周錚的推理,讓所有人都感到了心驚肉天。
他們自然感受到過狙擊槍的威力,隻不過一開始還隻是以為那是一位絕對強橫的殺手!
隻是沒想到,會是比起火槍更厲害的狙擊槍。
“如此的話,必須找出那人,否則敵暗我明,我們都處於危險之中。”
蕭冠很清楚事情的輕重緩急,一眼就看穿了關鍵之地。
他餘光不由得落在周錚身上,額頭上更是冷汗直冒。
這些洋人,到底是何方神聖?
不僅可以弄出火槍這等武器,現在居然還有狙擊槍。
若如此的話,豈不是無敵於世?
畢竟火槍還有諸多弊端,比如射成極為有限,而且除非是火槍對準頭部和心臟,否則難以一槍斃命。
可這狙擊槍,卻完美的彌補了這些缺陷。
“陛下放心,我親自去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