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則是為了表彰具有重要學術理論研究價值且印數較少的專著,這類書籍的計酬比例相對較高。
例如,印刷量在一至一萬冊的書籍,作者將獲得基本稿酬的20%作為印數稿酬;印刷量在一萬零一至二萬冊的,按基本稿酬的10%計酬;而印刷量超過二萬冊的,則采用與普通書籍相同的印數稿酬標準。根據這種支付方式,印刷一萬冊的專著作者所獲得的印數稿酬將是普通書籍的四倍。
四、國家規定,對於稿酬收入超過八百元的部分,將征收所得稅。
在仔細閱讀了《關於書籍稿酬的暫行規定》之後,王朗迅速調整了原本的計劃,放棄將抄完成的長篇小說《蹉跎歲月》帶回七九年代發表的念頭。
若非事先獲知八零年代即將實施的這一規定,王朗或許已不假思索地將葉辛先生的《蹉跎歲月》抄回去發表,但事態的發展卻因這份規定的出現而反轉。
我國從六零年開始,便廢除了依據書籍印數來支付版稅的傳統製度,轉而采取按作品字數與質量一次性支付稿酬的方式,且重印不再額外計酬。
這就意味著,無論作品如何好,其作者隻能獲得一次性按字數結算的稿酬,後續的出版社出版多少冊跟作者沒有任何關係。
然而,八零年即將頒布的《關於書籍稿酬的暫行規定》中,印數稿酬製度得以恢複。
這一變革意味著,如果作者的書暢銷之後,將為他帶來了更加可觀的收益。
鑒於此,王朗將《蹉跎歲月》留待明年發表。
雖然,小說暫時不發表了,但是詩歌可以繼續抄。
於是,王朗精心挑選並抄錄了我國當代文學巨匠王蒙先生的短篇小說傑作《春之聲》,以及薑世偉那首《陽光中的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