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開個玩笑,其實就是嫌棄陳思菡太單純,說話太直。
在這行,說話直一是容易得罪同行,二是容易得罪粉絲,無論哪一條,隨時都可能釀成公關危機,林曦可不想有事沒事給她擦屁股。
陳思彤見林曦沒表態,也大概猜到了他的想法,畢竟陳思菡說話什麼樣,她這個深受其害的姐姐能不清楚嗎?
於是特意補充了一句:“思菡畢竟年紀還小,性格是有點單純,但是勝在聽話。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隻要跟她說明白就好了。”
長得漂亮還聽話......陳思彤這麼一說,林大藝術家就多少有點興趣了。
但林曦還是問道:“她不是你工作室旗下的藝人麼?要是來我們公司,合同上不太好辦吧?”
陳思彤微微一笑:“我既然投了快音,就不在乎多投一個。當然,前提是你們這些大老板不介意的話。”
林曦愣了愣,然後點頭道:“這倒是個好主意。老實講,你要願意投“這是一家大”公司,我要是反對的話,恐怕葛哥和胡總第一個就得跳出來跟我掀桌子。”
確實,雖然之前陳思彤說要跟葛健、胡誠林他們合作,但畢竟隻是“口頭合作”,跟她直接成為股東的意義,完全無法相提並論。
如果陳思彤真的成為股東,那麼“一家大”勢必能共享她的所有資源,包括她本身的名氣。
而這時的林曦也意識到,既投快音又投“一家大”的陳思彤,事實上已經決定跟自己深度捆綁了。
能跟陳思彤一起玩捆綁,林曦當然很開心,也很期待。
於是說道:“思彤姐,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可以考慮讓陳思菡入團。不過,一家大畢竟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還要葛哥和胡總那邊點頭才行。他們兩個,可能會更側重於聲樂方麵的考量。”
“你同意就行。思菡的唱功沒太大問題,本來我下一步也是想給她發張專輯試試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