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0章(1 / 2)

第820章

等下,為什麼要算這個?

......

合作進行的很順利。

雙方共同審議合同後,除了個彆表述略作修改外,其他方麵全部都達成了一致。

根據合同,快音公司由陳思彤、王沐晴家族各出資一億,雙方的投資款都一次性到賬。

投資後,陳思彤占股35%,王沐晴占股35%,而林曦則以“技術”入股,占股30%。

至於員工的期權部分,則由王沐晴提出正式計劃後,再行商定。

公司正式成立後,組建董事會,陳思彤、王沐晴、林曦各獲得一個董事席位,宋超作為管理層代表,也獲得一個董事席位。

日後如再有融資,則按照各股東持股比例,再行增加。

公司日常經營由王沐晴執掌,也就是她作為總裁。不過在陳思彤的堅持下,林曦也必須進入管理層,任職副總裁,每月需至少參與四次公司經營會議。

在合同細節修改完之後,陳思彤、王沐晴、林曦三方正式在合同上簽字署名。

在這一刻,快音公司才算真正的成立。

按照合同,三天之內陳思彤會一次性把1億投資款打到公司賬戶。

合同簽署完成的消息,從會議室傳到外麵以後,所有員工都興奮地歡呼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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