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哪兒有機會呢?在她衝上來的一瞬間就被同學們攔了下來。
更有甚者,一邊攔著她,一邊說道:“你不是鐲子丟了嗎,正好讓警察來幫你找找。”這看似安慰的話,如今聽起來真是無比諷刺。
陳玥大概是終於聰明了一回,對著導員說道:“導員,學校出了小偷,報警肯定會損害學校的聲譽。鐲子我不找了。”
見導員不為所動,她又看向我,語氣焦急又無奈:“沈同學,你怎麼就不為學校考慮考慮呢,你讓警察以後怎麼看我們學校?我鐲子不要了還不行嗎?”
難得陳玥聰明一次,知道把水攪渾,想通過校方向我們施壓。
可已經報了警,她這樣心虛的反應無疑是跳梁小醜。
很快,警察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後,調取了一段時間的監控,就要帶走我們。
我用衛生紙將鐲子拾起,裝進袋子裡,意有所指的說道:“我倒是看看,這假鐲子是怎麼自己跑到我背包裡的。”
到了警局,我將東西交給警察,就和陳玥被分開審訊。
我侃侃而談,身正不怕影子斜。
隔壁的陳玥就沒那麼好運了。
我這邊談話剛進行一半,就有警官來敲門。
年輕的女警看了我一眼,語氣滿是無奈:“陳玥承認了,根本沒有真鐲子。假鐲子也是她自己放進沈落秋包裡的,目的是在眾人麵前誣陷她。”
我衝坐在對麵的警官笑了笑:“看來你們不用給鐲子做指紋鑒定嘍。”
他也笑了:“你很聰明,知道留存證據。其實這件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看你想怎麼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