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平常一樣,靜靜的看著他,“你聽誰說的?工廠一切都好,你作為管理層,應該知道有些話能說,有些話不能說。”
意識到自己失態的楊天明,立馬調整了一下情緒,“對不起沈總,我改正,員工已經連續加班這麼久了,有些人想問我什麼時候能休息,您看要不要讓他們先休息兩天?”
“可以,你看著安排就行。”我點頭,“如果有不願意休息的員工,就讓他們正常上班就行,不強製。”
“好的沈總。”楊天明道。
“嗯,我有事出去一趟,工廠有什麼事情第一時間給我打電話。”
交代完最後一句,我就轉身離開了。
一個小時後。
我把車停在咖啡廳門口。
律師比我來的早了幾分鐘,已經在裡麵等著了。
“沈總。”律師看到我,立馬對我招手,“不知道你喜歡喝什麼,就先給你點了一杯和我一樣的,您想喝其他的可以再點。”
“不用,我們還是直接談正事吧。”我看著他,直接開門見山。
“好。”律師點頭。
此時此刻我和他都知道,我們來這裡不是喝咖啡的,駛來解決正事的。
清理一下桌麵,把咖啡放在最裡麵,我拿出之前和洪爺簽訂的合同,以及洪爺發給我的那張借條。
“雖然在展銷會的那天晚上我和他們一起吃飯喝的有點多,但是我可以肯定,我沒有在任何地方留下自己的簽名,可是借條上的字體確實和我的很像,我可以申請進行筆跡鑒定嗎?”
“還有合同,當時簽合同的時候,我將所有的條款都看的非常清楚,如果一方無故違約,需要賠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