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帶著東西去醫院,停下車去拿東西,忽然被人從背後,用毛巾似的東西捂住口鼻。
時染本能去掙紮,抓得對方手臂上幾道血痕。
聽見背後的悶哼,她辨彆出是明修。
這人真是瘋了。
竟敢在醫院這麼人來人往的地方,公然行凶!
但她想喊人又喊不出來,毛巾上沾了不知道什麼藥物,她手腳很快軟了下來。
意識消散的前一秒,她就慶幸給許景明說了自己要來的事情,希望他能儘快發現不對勁。
在醫院,人暈倒反而不太顯眼。
明修讓人帶著她往另一邊走,在車裡綁住她的手腳。
等時染醒過來的時候,窗外看不到什麼樓房,明顯是出了市區。
“明修,你想乾什麼?”
開車的是個腱子肉男人,明修坐在副駕,聽見動靜,他回頭看過去。
笑得惡劣:“彆這麼害怕,我沒想要你命,隻要陸遠舟乖乖支持我拿下明氏,我也會把你好好送回陸家。”
“你要帶我去蘭城?”
“想什麼呢?”明修笑,“這路上都是查車的,要是看見你這樣子,我能回的去?”
他說著,車就停在了一處廢棄樓房。
這是北江郊區一處爛尾樓,之前政府有意發展這邊,所以有房地產在這邊買了地,結果後麵政策改變,這邊沒發展起來,這樓房建造也被擱置了。
車門打開,時染被腱子肉男人粗魯拖下車,她後背撞在車門上,疼得冷汗都要出來了。
“明修你知不知道綁架犯法,我要是出了事,你非但沒機會進明氏,還要坐牢。”
時染讓自己儘量冷靜下來,再等等,就算許景明心大,還有秦明宇,他向來細心,自己長時間不到,肯定會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