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還是來問你和馮然那天的事情,不過有個好消息,對方IP已經查到了。”
原來這個IP之前也曝光過一個女明星的隱私,當時那個人還勒索了五十萬。
警方順著這個線索找到女明星,也查到了對方的收款賬戶。
“這人應該就是個代拍,那天有個女明星也包了一個休息室,聽說是有什麼活動。”
“估計他就是看到了這麼多高定的禮服,以為是那個女明星的休息室,這才按了攝像頭。”
馬芳芳提起這事的時候,還心有餘悸。
“也不知道你幸運還是不幸,如果不是有他偷拍,你真是怎麼都說不清楚了。”
“不過人我們還沒找到,估計還要一陣子,但好歹也有希望了。”
她是個樂天派,覺得找到了證據和證人就是好的。
可我卻不這麼覺得。
網絡上事情發酵到了一個誰也沒想到的地步,現在醫院竟然還有人來抗議,讓我千萬不要去為難他們偶像的完美婚禮。
要不是這裡醫院的安保措施不錯,怕是我很快就要成為眾矢之的了。
我低頭始終看著自己手上的橘子,“即便有視頻,我是防衛過當,還是正當防衛?”
這段時間我也看了不少法律相關的內容,馮然的死我怕是要有責任的。
雖然說我是過失傷了她,但她到底死了。
而且因為這件事,馬芳芳的同事似乎也受了處罰。
她一時語塞,最後無奈拍了拍我的肩膀。
“現在這樣就挺好了,至少是能證明不是你故意的。”
“法律是公平的,你一定要相信我們。”
我認真點頭,可心裡卻不是這麼想的。
法律是公平的,那其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