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雨罵他是把她媽媽當便宜女傭了,拿二十塊錢侮辱她媽。
他就把錢提到了三十,兩年前兒媳婦懷孕了,嶽母就沒再繼續帶孩子,回家照顧自己的兒媳婦兒了。
這錢自然就沒再給過了,他跟林思雨商量過,每年過年各給雙方家庭的兩位老人,一人二十塊錢的孝敬錢。
可他不知道,除此之外,林思雨每個月還給嶽母家十塊錢,家裡缺了啥東西,也是她掏錢買。
難怪離婚的時候,林思雨手裡隻攢下了一百五十塊錢。
他一個月一百零塊錢的工資,年終還有兩百塊錢的獎勵,他們家孩子多,她又不會做飯,經常在食堂打飯吃,開銷是比彆人家大些,但也不至於這八年隻攢了一百五十塊錢。
顧淮突然覺得,離婚時還念著林思雨為自己生了四個孩子,讓她把一百五十塊錢,全部帶走的自己就是個傻子。
冤大頭,顧淮的耳邊響起了,王嬸子說自己的這三個字。
他可不就是冤大頭嗎?
“媽明天就去買肉,給你做你愛吃的粉蒸肉。”秦淑蘭低聲下氣地哄著兒媳。
魏靚芬哼了哼,沒有再繼續吵了。
婆婆說得對,大姑姐到底是大學生,讀了大學分配的工作肯定是差不了的。
還是不能鬨得太凶,跟她把關係鬨太僵,不然以後的好處就輪不到她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