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舊皮鞋她都快穿兩年了,腳尖都磨得有些掉皮了。
以前她都是一年換一雙皮鞋的,從來沒把一雙皮鞋穿過兩年。
售貨員:“這鞋看著還能穿呢。”
這就不要了,也太敗家了。
心裡盤算著,把這皮鞋撿回去洗一洗,拿給家裡的鄉下親戚穿。
這麼好的皮鞋,即便是彆人不要的,鄉下的親戚收到也是高興得,還能記她個人情呢。
“先生,二十五塊。”售貨員開好票就遞給了陸天佑,以為他和林思雨是夫妻,也習慣性地覺得,夫妻逛街買東西,都是丈夫給錢。
“......”陸天佑沒接,有些尷尬地摸了摸鼻子。
他倒是想充個大,直接給林思雨把這雙涼皮鞋買下來,可他包裡攏共就五塊錢。
本來是有七塊的,剛剛在國營飯店吃飯花了兩塊錢。
這些錢,還是問他媽要的。
林思雨心裡也想陸天佑幫自己把這雙鞋買下來,這樣她也有麵子。
見他不接單子也不說話,隻是有些尷尬地看著她,便噘了噘嘴,從皮包裡掏錢。
“我們家我管錢的。”說完就拿出了裝錢的錢包,看到裡頭為數不多的錢,她拿抽錢出來的時候,動作遲疑了一下。
掏出二十五塊錢,她錢包裡就二十塊錢了。
走出國營商店的時候,林思雨踩著自己新買的紅色涼皮鞋,心裡卻沒感覺有多高興。
“思雨對不起,我今天錢沒帶夠,不然我就幫你買了。”
“沒事。”林思雨搖搖頭。
陸天佑牽起她的手,一臉深情地說:“我發誓以後我們畢業了,我每年都給你買四雙鞋,春夏秋冬,一季一雙。”
林思雨頓時被他的甜言蜜語給哄好了,挽著他的手,往圖書館的方向走。
晚上看完電影,已經八點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