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兩就要人命嗎?
趙娘子不信,時婉珍也不信。
時安夏神情淡然,“你們可以出去找訟師問問,本姑娘到底有沒有誆人。如果趙娘子一意孤行,非要逼着婆婆弔死在我們侯府門前,本姑娘不介意把你婆婆的屍身抬去官府,再順便告你個侮辱罪和誣陷罪。至於我們侯府的聲譽會受影響,那也只是一時半會的事兒。我們侯府依舊是侯府,但你們趙家已經家破人亡。”
趙娘子心裡怨死了時安夏,沒見過哪個小姑娘這般油鹽不進。
兩人灰溜溜出府去找訟師普法,不到一個時辰,時婉珍就面如白紙地去了荷安院搬救兵。
因着是五百兩金額的案子,其實大家都沒多當回事,還僅僅停留在進了官府牢房丟面子這個層面。
萬萬想不到,北翼律法確有規定,三百兩以上的欺詐罪真的會被處以杖殺或棄市,那是要掉腦袋的啊。
時婉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母親,您再不救救女兒,女兒真的沒法活下去了......”
接下來邊哭邊說剛了解到的律法,三百兩!三百兩剛夠判杖殺或棄市!他們常山伯府那麼欠,真的就剛過三百兩的線!
時老夫人氣得直戳她腦門子,“你呀!你呀!為了三百兩搞成這樣!你們常山伯府到底窮成什麼樣子了?”
時婉珍哭得更厲害,“母親您是不知道我的難處啊!我是您嬌養着長大的姑娘,曾經也沒缺過吃穿!自從嫁給宋世子以後,除了世子夫人的頭銜聽着不錯,可那就是個不當吃不當喝的玩意兒,連西北風都擋不住啊!”
她扯了扯自己的衣襟,“母親您看看,這衣服還是五年前過年的時候您給女兒做的。這些年,女兒從來沒捨得買過多餘的衣物,都是先緊着一雙兒女。您知道那宋世光,一房又一房娶小妾,我根本管不住......這姻緣還是母親您給女兒相看來的,您都忘了嗎?”
時老夫人受了埋怨,心裡生氣歸生氣,還是很心疼女兒,“那我給你的嫁妝呢?當初咱們侯府還有些家當,我給你準備的嫁妝也不差吧。”
提起這個,時婉珍更是悲從中來,“嫁妝!女兒的嫁妝早在五年前就被宋世光以官場鋪路為由騙走了。他天天在外喝酒吃肉,說是找路子往上爬,爬了這許多年,不止沒爬上去,還走了下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