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廝遞上一份用鮮血寫就的遺書。
邱宏遠看得直罵娘。
遺書上說,邱宏遠污她名聲,以莫須有的罪名休妻,意圖霸佔她的嫁妝。
她唯有用自己和女兒的生命抗爭。
若邱宏遠還有點良心,應以主母嫡女禮制將她和女兒葬入邱家祖墳。如此,她名下的嫁妝,將全部歸她兒子邱志言所有,其餘任何人不得染指。
若邱宏遠堅持休妻,希望娘家建安侯府替她把所有嫁妝收回來。且,以欲侵佔嫁妝,休妻逼死她們母女的罪名狀告邱家。
遺書末尾,特別提到,她這一生愧對建安侯府,尤其愧對世子時雲起。若有來生,願做一個和氣慈愛的大姑母。
與遺書放在一起的,是時婉晴一長串的嫁妝單子。哪些她用完了,哪些還存在邱府,都一一註明。
做過主母的人,在最後走的時候,把事情交代得清楚明白,沒有絲毫含糊。
字裡行間表達着一個意思,她可以死,但嫁妝得拿回來。否則就得以主母規制迎她入邱家祖墳。
如此一來,她就身家清白了。
邱宏遠的臉色極為難看,卻偏偏不知要如何反駁才好。
若是當面鑼對面鼓,他還能跟時婉晴對罵一番。這人都死了,他現在說什麼都是往死者身上潑髒水。
因為他沒有證據!
就算邱紫茉站他面前,他也沒有哪一點證據敢說女兒是他弟弟的女兒。
畢竟,他和他弟弟的長相也有些相似。
就,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邱宏遠氣得很,“後事得你們建安侯府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