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話猶如一到驚雷,在我的腦袋上炸開。
“沈院長表示,是你以家屬的身份才同意書上簽字的。“
如果不是坐在椅子上,我可能都沒有辦法支撐到聽完謝警官所說的話。
根據剛才謝警官所說的一切,很難把顧霆琛排除在外。
我現在仔細回想起來,團團失蹤的時間裡,我分彆見過林煥陳玉還有陳數,而且後麵大半的時間都是陳數在陪著我,可這期間顧霆琛卻不在身邊。
而且,他做事一向果斷,雖然他習慣獨處,但是若說他會像普通人那樣,會到醫院的花園裡呆坐著,冷靜那麼長時間,這反而有些不像他了。
而現在和配型報告一樣的郵件,更加難以解釋這一切。
“顧先生,我在等你的回答。”看到顧霆琛的眼神,謝警官提醒道。
“我需要見我的律師。”
顧霆琛沒有回答問題,我的眼底裡一片空洞。
他這算是默認嗎?
“當然,你有權利保持沉默,但是在律師來之前,你將不能離開這個房間半步,監視器和錄像機會一直開著,以此作為法庭上的證據,還請您理解。”
謝警官說著便和同事收拾東西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