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東西沒什麼肉,出去賣聽說還是什麼保護動物,要被批評教育,我也不占你便宜,你就給我四塊錢一斤就行。”
顯然,老實淳樸的大膽,並不清楚這玩意兒最值錢的部位在哪裡。
隻是把它當成了尋常的肉食,賣得比一斤豬肉還便宜,兩隻狐狸也就七八斤重,林凡大方的給了大膽三十塊錢就拎走了。
出了門,林德盛微微皺眉看著林凡道:“老三啊,我聽說最近有什麼野生動物保護法,抓這玩意兒,可不能去縣城亂賣呀,搞不好要惹出麻煩了!”
在這個時代,法律的完善和普及,還沒有那麼全麵。
所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收錄的動物名錄也不多,而漸漸隨著時間的發展,現在農村隨處可見的麻雀,山裡的野麅子等等,都會被列入其中。
林德盛他們都是地裡刨食的,平時不關注這些,隻是依稀聽人閒聊起說過,山裡的有些動物好像不能隨便打殺了。
不過他們也並不在意,隻要不拿去縣城裡賣,被人看到,偶爾上山遇到的時候,還是會打兩隻回來打打牙祭,就比如大膽的這種做法。
“爸,你放心吧,我有分寸。”
林凡朝著林德盛笑了笑,也沒有多解釋什麼。
兩人回到家以後,又忙碌了一會兒,把田螺都裝好,便早早睡去了。
次日一早,天剛剛亮,大大就拉著兩頭騾子來到了林家老宅門前。
劉春蓮熱情地把他迎了進來:“大膽啊,來這麼早呀,吃飯了沒?沒有進來一起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