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五塊錢,一千件,那就是五千塊。
這筆買賣對金盛這種體量的老板來說,也隻能算是筆小買賣,不過他願意跟林凡交這個朋友。
一件衣服工廠產出是五塊錢,林凡拿出去賣可能就要十塊或者更多。
彆以為這利潤很高,要知道五塊錢買回來,十塊錢賣出去,這其中還要包含人工,店鋪的租費等等各種其他費用,其實純利潤也就在一兩塊錢。
在這個時代十塊錢買一件衣服,其實算得上是很便宜了,低端市場名副其實。
這個價格也在林凡的接受範圍之內,他沒有多少猶豫直接點頭同意了,更沒有砍價的意思。
畢竟他心裡也清楚和對方這樣的合作本身上就是自己占了便宜了,因為像這麼大的工廠接這種小單子,本身就賺不了多少錢,甚至還可能會虧損。
對方能接已經是給了他麵子了,自然沒什麼好說的。
“行,那就這麼說定了,每個月一千件,每天生產的要先給我送過來,錢我可以先付,”
“當然了,這一千件隻是試試水,以後有機會的話,希望能和金老板有更大的合作。”
林凡自然不可能等到這個月的一千件全部拿到手以後再去賣。
每天都得有穩定的貨源才行,至於能不能賣出去,這是林凡需要考慮的。
一個月一千件,也就是說每天工廠要給他那邊送過去三十多件才算達標,這個數量對金盛而言輕輕鬆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