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看那木牌子,然後睜大眼睛興奮地問他:“是不是要是我把牌子丟了,就不用再回來了。”
他楞了好久,然後冷冷一哼:“你想得倒是美,要是不回來皇上讓你吃不完兜著走,皇上喜愛一個人但是容忍度也是有限的。”
什麼人,養什麼狗。瞧瞧,連表情也學得個十足十的,瞧瞧那語氣,嘖嘖。他喜愛我,我吐血,要是喜愛我就不會咬我了。
宮門一開,就像餓鬼投胎一樣急著跳出去,周公公在裡麵看著我罵:“小蹄子,還沒有說完就跑得跟兔子一樣快。”
莫離今天還要做事,真是可惜極了,狗皇上最好不要把他留到晚上。心情極好走路像是踩風,街上的行人不多,我直接就往莫離的家裡去。在宮裡我多少也積了些銀子,因為有月俸拿的,但在宮裡也用不出去,這一出來看到什麼都想買,天冷了,給莫離買衣服,給莫離買鞋子,莫離喜歡的顏色我都知道,看到賣書的,還過去看,擺在地上一大堆而且相當的便宜,顏色也不錯啊,寫著盛世最有才學的誰誰所寫,我就不知道了,但那最有才華四個字吸引了我。
沒有那個最字,怎麼值得讓莫離看。
“一兩銀子二本,隨便挑。”賣書的人吆喝著。
我挑了一本給莫離,然後挑了一本給我自已,封麵上畫著很漂亮的花花草草,上麵四個字:春光明媚。
就衝這漂亮的風景,我也沒看就買了,等學會了我就背給莫離聽。
那賣書的人古裡古怪地看著我:“小姐,你當真要這本啊?”
“不行嗎,我就喜歡。”
“咳咳。”他輕咳了二下:“這個嗯,沒啥不行的,男人和女人其實本質上,都差不多。”
一兩銀子丟過去,賣書怎麼那麼多話啊。
我就看那花草喜歡,不行嗎?有必要牽扯到本質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