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巡演的最後一天,巡演結束後,這些高層和李總都得回總部述職。
述職內容詳細,且細到每一位演出的樂手。
後續要根據這些樂手進行合同細分。
阮憐整這麼一出,等於是把他們述職報告給毀了。
畢竟誰能想到,一個這麼響當當的大樂團裡,有一個坐過牢的女人?
李總已經氣得快瘋了,拍好照後,直接拿出手機報警,對著電話那頭的警察說道:“快來,這裡有個女人持刀傷人,把我們一個樂手的臉都給劃傷了!”
阮憐就這麼看著李總,連反駁的能力都沒有。
她隻想死。
一了百了。
因為手指的疼痛,已經超出她對疼痛的感知範圍。
再加上周圍人的嘲諷、譏笑、餘麗的得意洋洋,都讓她所有的感官,陷入了一種無限的絕望裡。
無法逃脫。
她艱難且痛苦的說道:“我……我沒有……”
“沒有什麼沒有,我告訴你,你怎麼出來的,我就怎麼送你回去。”
全場的人,以一種站在道德高點的高姿態俯瞰著她。
或帶著鄙夷、或帶著嘲諷、或帶著譏笑。
卻從來沒有一個人,願意出手幫她。
就在阮憐無比絕望的時候,門外突然傳來一句:“你要把我的人送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