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孩子的事,宋渝從來都不主動提起。
甚至在上一次他們準備結婚的時候,他口頭說過,沒想過要孩子。
如今再聽阮憐提起這件事,臉色並不太好。
他放下了碗筷,很認真的看著她,說道:“阮憐,我的身體狀況,可能不太允許我有孩子。”
阮憐看著他說:“那是因為你從來沒去醫院做過檢查,我覺得應該去檢查看一下。”
末了,反問他一句:“難道你不想要一個屬於我們的孩子嗎?”
聽到阮憐這句話,宋渝沉默了。
他自小就是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裡長大,從渾渾噩噩到跌跌撞撞,一路成長皆靠自己。
社會就是一個磨煉場,他在這個磨煉場裡練得出神入化,卻始終沒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溫馨的療傷所。
阮憐問他想不想要一個屬於他們的孩子,他內心的回答,自然是願意的,想要的。
可是想要就能要嗎?
一個新生命的誕生,不僅僅隻是兩個人的決定,還要考慮孩子的未來。
這不得不讓宋渝把這個問題上升到一個道德和法律的層麵來考慮。
他沉默良久,才說:“可如果生下來的孩子跟我一樣……我沒辦法承擔這份壓力和責任。”
阮憐放下碗筷,主動握住宋渝的手,說道:“可是宋離不是一直都很好嗎?除了那次發作外,沒有失控過,而且你照顧他這麼久,你應該知道,他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孩子,在校就已經是名列前茅了,這說明可能隻是偶然性,不是必然性的,不管怎麼說,我想要一個屬於我們的孩子。”
阮憐同樣生在一個不太幸福的家庭,她對幸福的感知能力,要比宋渝多得多。
她渴望一個家。
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
宋渝見她如此堅持,也就點頭答應了。
隻要她覺得開心,那就都值得。
第二天周末,兩人準備去醫院做個檢查。
阮憐在樓下掃了一輛電動車,說醫院太遠了,騎電動車去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