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沅直接要了他的合同,算是幫他贖身。
後來就委托孫曉曉給了他五萬。
如果真的是有宏圖之誌的人,拿著這五萬塊,也能做不少的事了。
明沅做完一切,跟孫曉曉一起走到停車場。
可剛準備上車,那個男孩就追了上來,追得滿臉通紅,氣喘籲籲。
“明,明小姐……”他喘著粗氣跑到了明沅跟前,手裡提著那五萬塊的袋子,雙手攥得緊緊的,“你,你就幫我把合同給解了?”
“你不喜歡嗎?”明沅回眸看了他一眼:“我看你剛才那樣子,不像是心甘情願做這種事的,當然如果我理解錯誤,那就對不起了。”
明沅跟他說對不起,把他嚇了一跳,連忙擺手,“不,不是的,我也不是心甘情願做這種事,我是……我是被逼無奈的,我專程來謝謝你,謝謝你幫我,還給我錢。”
不過才是個二十歲的孩子罷了,眼裡都是天真和純潔。
想想她二十歲的時候,已經在娛樂圈闖蕩,討生活了。
明沅心軟了幾分:“沒事,五萬塊對我來說,不算什麼,你拿著錢,去做點小本生意也好,回去上學也好,怎麼樣都行,是你的事。”
說完,明沅就坐上了車。
男孩見狀,走到她的車窗前:“明小姐,你能給我留個電話號碼嗎?如果將來……將來有機會,我會報答你的。”
聽到他這麼說,明沅忍不住輕笑一聲。
報答啊。
她要什麼報答。
她微微靠在車窗外,身姿嫵媚得不行,眉眼一抬,就要人半條命,連魂兒都沒了。
不愧是娛樂圈裡豔壓群芳的白百合,美豔不可方物。
看得男孩的心一跳一跳的。
“你要是記得住,我就報給你聽。”
“我,我記得住。”男孩嘴巴打結:“您說就是。”
明沅報了一串號碼。
男孩耐心的重複念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