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音做飯的速度很快,四個菜不用一個小時就能做好。
“媽媽,你做菜的速度越來越快了。”小花兒從淩琛的懷裡下來。
林音笑了笑,“也不是什麼複雜的菜。”
如果是需呀長時間燉煮的菜,一個小時肯定不行,但簡單炒幾個菜,她還是很快能完成的,也就排骨耽誤了一點時間。
淩琛和小花兒已經坐在餐桌上,一副迫不及待要吃飯的樣子。
炒完最後一道菜,林音去給他們剩飯,那筷子,盛湯,一切做完之後,自己才坐下來。
“快,吃飯吧。”
淩琛看著林音,看著她穿著圍裙給他們盛飯的樣子,看著她不施粉脂,滿身都是油煙味道的樣子,也看著她滿臉笑容招呼他們吃飯的樣子……
這樣的她,很溫暖。
是淩琛從未感受過的溫暖。
“看著我做什麼?”林音給他夾了一塊排骨,“吃飯。”
淩琛收回目光,低頭將排骨吃下,酸酸甜甜的味道,讓人胃口都變好了很多。
餘光瞥見手邊的盒子,淩琛一邊吃飯,一邊隨手將盒子遞給林音。
“什麼東西?”林音接過來,隨手打開。
盒子裡麵放著一塊手表,樣式跟淩琛手腕上戴著的一樣,但明顯是新的。
他說要送給她,就真的會送,不是隻用嘴說說。
“這個……”
“彆人送的,”淩琛徑自吃飯,“我戴一個就好,另外一個放著也是放著。”
“這麼貴重……”
“不貴。”
對淩琛來說,隻要是有價的東西,都不算貴重。
“媽媽,叔叔送你,你就收著嘛,就當是……就當是交夥食費了,對不對叔叔?”小花兒在一旁幫腔。
“好,”林音也不是扭捏的人,她的確挺喜歡這塊手表,“估計這塊表能承包一輩子的夥食。”
它的價值肯定在百萬以上,而淩琛能吃幾頓飯?
“叔叔,來來吃飯,”小花兒立刻殷勤地為他夾菜,“媽媽說他做了你愛吃的菜,多吃點。”
淩琛盯著那盤排骨。
林音注意到了他的目光,“淩琛,你喜歡吃排骨,對吧?”
淩琛有些詫異。
“喜歡就喜歡,沒什麼不好意思的,小花兒也喜歡。”林音輕笑著。
那天,林音看到他一連吃了幾塊排骨,而且吃的時候,眼睛裡帶著一些光,所以應該是喜歡的吧?
“小時候很喜歡,”淩琛一邊吃菜,一邊淡淡地說著,“但,吃排骨不夠斯文,有傷體麵,所以,我父親就不準我吃排骨了。”
林音有些心驚,他從小是在什麼環境下長大的?喜歡是排骨還不行?
“你的爸爸管得也太多了吧?”小花兒心疼地看著他。
淩琛點頭,“我像小花兒這麼大的時候,在路邊見了一條流浪狗帶回家養,被我父親知道了以後,當著我的麵,將那條小狗摔死了,”說完,淩琛抬頭,淡笑,“血濺了我一臉。”
林音看著他。
“從那天起,我就不再喜歡任何東西,”淩琛的語氣很淡,仿佛在說彆人的事情,“就算喜歡,也是藏在心裡,不讓任何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