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是王樂章與沈萬紫的婚期。
其實去歲中秋,沈萬紫便答應了王樂章的提親,一路相伴,她覺得王樂章值得她交付一場真心。
她答應的時候,是真心實意想嫁的,就讓那一刻的感覺做主了。
足足一年,才辦這婚事,倒不是說要準備多少聘禮嫁妝。
畢竟,沈萬紫的嫁妝從她出生那年,沈家便開始為她置辦,年年添置,如今更是在京城裡買了宅子,莊園。
至於聘禮,梅山也是早有準備的。
親事拖到現在,實在是因為沈家,赤炎門,萬宗門包括沈萬紫在內,大家意見不能統一。
沈萬紫想在王府出嫁,王樂章將她迎回她的宅子里,這樣做十分省事,不必長途跋涉回到江南去。
但沈家主則認為,沈家家大業大,他的女兒出嫁,肯定要大辦,既然要大辦就要在江南出嫁,他打算辦個流水席,吃個十天十夜的。
沈萬紫的師父則認為,沈萬紫是赤炎門的弟子,王樂章是萬宗門的弟子,就不必弄得這麼複雜,直接在赤炎門出嫁,嫁到萬宗門去,宴請武林江湖的好友們過來吃席。
如此,赤炎門也可以打響名聲。
但萬宗門的巫所謂則認為,王樂章是王家的人,他的根原則上來說是在京城的,所以婚事在京城辦沒有什麼問題。
說白了,萬宗門如果要操辦一場盛大的婚事,會累死他巫所謂。
他可以出錢,但不想出力。
而不愛與人來往的任陽雲也認為,當初他的寶貝徒弟宋惜惜出嫁,都不曾回梅山辦席,所以此例不可開,一旦開了,這萬宗門年年辦喜事啊,畢竟這麼多弟子呢。
避世的他被迫要面對這麼多人,日日應酬着,太折磨了。
就這麼吵啊吵,鬧啊鬧的,最終,沈家在江南辦,但沈萬紫在攝政王府出嫁,各有各辦。
沈家自己可以鋪張些,但沈萬紫在京城便想低調些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