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陳媛媛的陰謀(1 / 2)

於筱然莫霄賢 春雀央央 2306 字 10個月前

於筱然很認真的解釋道:“警察先生,這三個盒子的確是我當初給陳慧的,但這裡麵的東西不是我的。”

警察卻不這麼認為,“於小姐,你說這東西不是你的,但是上麵確實有你的指紋,而且你說的事情的基本跟陳慧女士說的想同。”

“那也有可能是她買回去之後換了假的來冤枉我啊,我這東西是當場交易的,難道她會故意買一個假的東西回去嗎?”

於筱然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陳慧要弄出這些事情來冤枉她。

“警察先生,我隻是一個平民,而且我這東西不光是給陳慧看過,我之前缺錢,本來是打算賣到珠寶店的。”

“所以你為什麼沒有賣去珠寶店,而是賣給了陳慧?”

“那是因為珠寶店不收,而且是陳慧找的我,不是我找的她。”

“於小姐,這裡麵很多事情說不通,我勸你還是老實交代,五百萬可不是小數目。”

的確不是小數目,但她真的沒必要因為這些東西做這種事情。

警察顯然不相信她的解釋,這其中有很多事情太模糊了。

於筱然辯解的很累,她不知道該怎麼證明,“警察先生,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但我真的沒有做這些事情。”

警察說的是證據,麵對她的事情,他們隻能拿出自己查到的:“於小姐,這裡有幾份你的資料,你父親重病急需資金,而且你戶頭上前幾天還莫名其妙多了三百萬。”

“這三百萬是莫氏集團莫霄賢打給我的,我跟他離婚這是離婚分給我的。”

其他的說不清楚,但這三百萬於筱然覺得不會有錯,然而警察告訴的她的消息讓她錯愕。

警察:“這三百萬根據我們查到是一個境外的賬戶,而且這個賬戶很有問題。”

“這不可能,警察同誌,你們可以去找莫霄賢對證,這三百萬真的是他給我的,我沒必要說這種低級的謊言。”

“好,根據你說的我們會查證。”

警察講她說的話記錄下來,卻沒說什麼時候會放她,這讓她有些著急。

“警察同誌,我該說的都說了,請問我可以走了嗎?”

警察也沒有為難她,“因為涉案金額比較大,調查的這段事情請你不要出國,通訊必須保證,另外需要你提供住宿地址。”

“我會一直在醫院照顧我爸爸,不會離開的。”

簡單的交代了幾句之後,於筱然在證詞上前簽字就離開了警局,但這件事情始終讓她不安寧。

她打了電話給陳慧,然而陳慧沒接她的電話。

於筱然先回了醫院報平安,沒讓爸爸察覺到異樣。

於昊的身體很神奇的一天比一天好,氣色看著甚至比於筱然還要好,這讓於筱然開心,每天變著花樣陪著於昊。

她一直講著小時候的時候,還說等以後要跟著爸爸一起回老宅,這是她目前最大的夢想了。

但珠寶的疑案一直沒有解決,她想聯係陳慧跟莫霄賢都聯係不上,這讓她很苦惱。

站在醫院的走廊,她無力的放下手機,這已經是不知道多少次打電話了。

“於筱然小姐是嗎?”

警察又一次到來,於筱然心理煩躁卻還是壓著脾氣,客氣說道:“我是。”

“我們是刑警,現在關於您涉嫌一樁黑錢交易進行調查,請你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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