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慕的建議,我沒有同意。
我已經有過一場荒唐的婚禮,籌備那麼久,還沒開始舉行,就變成了方威對我的捉奸現場。
我真的不想再經曆一次婚禮,還是假的。
席慕沒有逼我,但形勢並不樂觀。
他說,他已經對席家所有人承認,我懷了他的孩子。他爸爸的命令是,席家不能再有孩子流落在外,所以,要麼結婚,要麼墮胎。他跟他爸吵了很多次,他爸最終讓步了下,要求先領證,可以暫時不舉行婚禮。
席慕最近因為這件事疲憊的不行,看到他眼睛裡布滿的血絲,我終究點了點頭。
領證,隻是去民政局裡一趟,花個九塊錢,應該不麻煩。
我隻能這樣勸說自己。
我感覺自己像黏在油鍋裡的螞蚱,怎麼做,都是被油煎的裡焦外焦。
如果我不對賀景辰撒謊說孩子是席慕的,賀景辰肯定會馬上押我去打胎。
我撒謊了,結果就是現在這樣,我必須硬著頭皮死命的把這出戲演全。
我住進了席慕新買的彆墅,他請了很多保鏢和傭人在彆墅裡保護我,照顧我,我很不習慣,大部分時間都是一個人待在房間裡看書。
席慕找風水先生挑了一個好日子,說適合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