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
李朝歌穿了穿著一身蓮紅穿珠垂胡袖升越皂衫和大白竹織針對鳥吉字紋錦子裙,頭發綰了一個海棠髻,因為還要騎馬,所以精致的發鬢裡隻插著一根珍珠簪子。
簪子上的珍珠足有六顆,最珍貴的是簪子頂端有一個如指甲般大小紫色珍珠。
宇文胤騎著一匹黑馬正在寧王府門前等她,他今日穿了一件本廠黑春滿園羅裰衣,腰間係著暗綠蛛紋金縷帶,頭發高高的冠了起來。
看見李朝歌他微微有些驚訝,他甚少由心的笑,抑製住心中的驚豔,他忍不住揚起了唇角,心裡十分幸福。
忽的看見李朝歌頭上的珍珠簪子,他下了馬走了過來,眼睛盯著簪子。
那簪子他記得,就是在他年幼的時候,被皇兄們欺負,被扔進了河裡,當時恰巧有個小姑娘將他救了起來,為表達對那姑娘的感激,母妃便將自己嫁妝裡的簪子送給了她。
“這簪子是你的?”宇文胤看著李朝歌問道。
李朝歌心下一緊,伸手摸了摸自己發髻。
發簪不是她的,是她從李書韻手中搶來的,李書韻怎配擁有這樣的簪子,莫非是這個簪子有問題?
不對,明明當時自己和李書韻都不大,寧王殿下怎麼會問這個簪子?
她抬頭看著宇文胤,含笑問道:“自然是我的,寧王殿下可是有什麼問題?”
宇文胤笑了笑,李朝歌麵如桃花,他想原來小時候被其他皇子打傷,是李朝歌救了自己。
李朝歌救了自己不止一次,看來他們的緣分早就已經定下。
他想伸手去摸,但又覺得不妥:“無事,隻是覺得你與這簪子甚配。”
李朝歌心下一鬆說道:“謝寧王殿下誇獎。”繞過宇文胤,李朝歌低頭做進了馬車裡。
不再耽誤,宇文胤翻身騎上了馬一行人去了圍獵。
到了皇家獵場,李朝歌從馬車中走了下來,眼見皇子們都已經到了,她瞧了瞧,有些皇子她也認識,不過人家的內院她就不太清楚了,隻是偶爾聽李逢春說過。
眼見二皇子身邊帶著的應該就是二王妃,她說道:“是不是隻差咱們了?”
宇文胤向那邊看了一眼,說道:“五哥還沒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