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歌停止了去找宇文瑾的事情,因為過了時間,再出生的孩子月份就不準了。
為此她隻能每次在與宇文瑾回來的時候一碗一碗的喝著容易有孕的藥。
如今藥也停了,她懶洋洋的坐在院裡大樹的樹蔭底下。
彩兒站在一旁,院子裡沒有有人,所以她正在跟李朝歌說巧兒的事情。
巧兒並不是因為那個村民搶錢便殺害的。
隻是巧兒去寺廟的時候,撞見了宇文瑾與李朝歌,李朝歌自然不能讓巧兒將此事宣揚出去。
況且巧兒一向對著李書韻忠心耿耿,所以她便有了殺機。
村民是花錢買來的替罪羊,而親自動手勒死巧兒的是李朝歌。
李朝歌的掌心中還有著深褐色的紅痕,是勒死巧兒的時候用的力氣太大,從而導致嘞破了掌心。
她聽完彩兒的話,發現事情都是按著自己當初想的念頭走去了,唯獨一件事讓她不滿。
她看向彩兒,在寂靜的院子中抬手給了她個一個耳光。
彩兒臉上紅了一片,小小的踉蹌了一步,隨即低下頭,她知道李朝歌為什麼動手打她。
“知道我為什麼要打你嗎?”李朝歌問道。
“奴婢知道。”
“我讓殺死巧兒的時候,你為什麼要跑!”李朝歌壓低聲音怒道。
害怕是不必言說的,反而容易讓李朝歌覺得自己不夠忠心,而如今能讓李朝歌再度信任自己的法子隻有一個。
彩兒跪在地上,她穿著是丫鬟的窄口衣裳:“是彩兒的錯,請小姐責罰。”
李朝歌伸出手來,挑起彩兒的下巴說道:“你倒是認錯認得很快。”
隨即她將一個銀燦燦的小匕首拿了出來,來回的貼在彩兒的臉上。
對著彩兒咯咯一笑,嚇得彩兒盯著匕首繃直了脊梁:“可光認錯是不會長記性的。”
彩兒趕忙對著李朝歌磕起了響頭:“是彩兒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