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4章(1 / 1)

南明之我是弘光帝 caler 1090 字 1個月前

第3204章

“皇爺的意思是,官員們的俸祿太低了,武將就吃兵血,文官就苦百姓,結果苦百姓則百姓反、喝兵血則軍隊外不能禦敵內不能平寇,是故三十年來內憂外患,甚至大明也險險覆亡,所以,文武百官的俸祿是一定要加的。”

韓贊周退休后,從司禮監隨堂太監兼御馬監提督太監,升任司禮監秉筆太監兼神宮監掌印的李國翰代表司禮監,向參與此次財政會議的眾人說明了朱由崧的設想----是的,這次會議,朱由崧本人沒有參加,或許在朱由崧看來,這樣更方便眾人暢所欲言。

“但怎麼加?皇爺的意思不是直接加在正俸,而是開列兩個項目,一個是在職官員的養廉銀、一個是致仕官員的養老銀!”

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五年確立了此後二百多年來大明官員的年俸標準,根據這個標準,正一品官員的月俸為八十七石,從一品官員的月俸為七十四石、正二品官員的月俸為六十一石、從二品官員的月俸為四十八石、正三品官員的月俸為三十五石,從三品官員的月俸為二十六石,正四品官員的月俸為二十四石,從四品官員的月俸為二十一石,正五品官員為每月十六石,從五品為每月十四石,正六品每月十石,從六品每月八石,正七品每月七石五斗、從七品每月七石,正八品每月六石五斗、從八品每月六石、正九品每月五石五斗、九品每月五石。

但這個俸祿明顯太低了,連保證官員的日常體面都做不到,更不要說支付迎來送往的開銷了,所以,洪熙朝以後,大明皇帝沒有太祖太宗那麼強勢了,下面的文武百官們就開始變着法子的貪污受賄,到了後來,原本的潛規則甚至變成了官場通行的明規則,就算是有志於改變這一陋習的張居正都自身不能免俗,可想而知朝廷的腐敗----大明有沒有清廉如水的官員,有,還不少呢,但將其放到大明歷史及整個朝堂來看,卻是少之又少,根本改變不了什麼----所以,朱由崧希望通過實施養廉銀和養老銀制度來做一些改變。

當然,朱由崧實施養廉銀和養老銀制度,也未必能阻止貪腐現象橫行,但養廉銀和養老銀制度卻是進行稅改的一個重要因頭,也是減少文武百官抵觸的一個重要法寶,並且還可以籍此抵消取消優免制度造成的衝擊。

“養廉銀的數額具體多少,應該由度支部計算后給出預案,而致仕官員的養老銀,應該以正俸的一半來做基準,在職期間有過記功褒賞的要在基準上增加,有過記過處分的,要在基準上往下減,因為特別原因辭官的,可以給予三分之一以下之正俸,相關標準也由度支部來定;另外,在任官員的正俸一律半米半銀錢,其餘折色一律取消,養廉銀和養老銀,也是給予銀錢,至於大明寶鈔,陛下的意思,是徹底廢除了!”

大明寶鈔到正德年間就已經實際廢除了,但天啟年間依舊還有賞賜寶鈔的事例,頗有些讓人哭笑不得,所以,朱由崧便決議徹底廢止了寶鈔,以統一錢法。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