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8章(1 / 1)

南明之我是弘光帝 caler 1357 字 1個月前

第3518章

“這件事找我有什麼用,得找葛知事才行!”

宗教事務的管理系由太常寺下屬機構負責的,所以正常情況下得找太常寺廣東分寺才對,當然,與鴻臚寺廣東分寺向濠境派遣了知事一樣,太常寺廣東分寺也向濠境派遣了一個就近管理泰西教事務的知事官,所以,澳門知縣不找太常寺的人卻找鴻臚寺的人實在有些不妥當。

“小的跟縣衙的人也是這麼說的!”吏員苦笑道。“可縣衙來人說了,他們之前去找過太常寺的人了,可太常寺那邊說,澳門泰西教要辦的事不是傳教的事,而是兩國交涉的事,他們管不了,得咱們管!”

知事想了想,頭大如斗的說道:“那就讓夷教人進來說話吧!”

吏員退下后沒多久,便領着某人走了進來,然後就聽這名傳教士用一口流利的廣府官話向知事言道:“這位老爺,在下是大公教會澳門教區司鐸范海義,此次奉我家主教之命,就釋放被貴國抓捕的外國傳教士一事,進行接觸和溝通,希望貴國政府能儘快釋放這些被捕傳教士。”

知事坐在那沉默許久,直到司鐸以為知事睡著了的時候,才聽知事問道:“主教?誰封的?有得到了大明太常寺授予的度牒嗎?有大明認可的等級證明嗎?再說了,區區教派,何嘗有權跟一國政府說三道四了!”

司鐸傻眼了,好半天後才回復道:“主教的教職是大公教會授予的,根據君權神授的原則,大公教會位居於泰西各國之上,是其法理法統所在,自然有權與任何一國進行外交。”

知事笑了笑,問道:“那大公教會與大明有正式的外交關係嗎?沒有吧?既然雙方都不存在外交關係,你認為你有資格代表什麼大公教會跟本官說話嗎?”

司鐸再次愣住了,是的,知事說的沒錯,羅馬教廷與大明之間可沒有外交關係,那麼司鐸是沒辦法代表羅馬教廷的某個教區與大明官府進行溝通的,就只能通過民間方式進行接洽,而以民間方式進行接洽的話,他卻是沒必要出現在知事面前的。

可問題是,眼下濠境教會已經沒辦法通過民間的方式去救援被捕或即將被捕的傳教士的,所以,司鐸試圖努力道:“按照貴國的話來說,我們可以事急從權!”

知事喝止道:“荒唐!兩國外交豈可如此輕慢,說出去,你們這些蠻夷不在乎,大明可在乎自己的體面。”

說罷,知事就要逐客,司鐸無可奈何,掏出一袋金幣就遞了上去:“還請這位老爺息怒,我這不是不懂規矩嘛,還請老爺能指點一二。”

透過司鐸打開的口袋,知事看清楚了口袋裡的一抹金光,這才放鬆的表情,好整以暇的接過金幣,在手上掂量了幾下,然後隨意的丟在了案几上:“閣下畢竟是出家人,不知道兩國交往怎麼進行的,可以諒解!不知者不怪嘛!”

鬆了口氣的司鐸再度言道:“那我方被捕傳教士······”

知事伸手阻止了司鐸往下說:“一切要按規矩來!你們得先與大明建交了,再能談申請釋放犯錯的傳教士的事!”

司鐸請教道:“就不能直接談嗎?”

知事冷笑起來:“不是所有傳教士都被抓來,那麼為什麼有人被抓,有人沒被抓呢?還不是其中有人做了間諜!若是傳教機構,會安排間諜嗎?所以,這是國家行為,就只能國家層面予以解決!”

司鐸真不懂什麼是外交,不但司鐸不懂,澳門教會也沒人懂什麼是外交,因此,被知事這番似是而非的話給繞進去了,一時間,也不知道說什麼為好,最終,司鐸只能繼續請教道:“那麼教會怎麼才能與大明建交呢?”

“首先,你們得證明大公教會是一個政治實體、實際意義上的國家;其次,取得必要的國書,前來與大明進行正式的建交談判;談判談成了,自然也就能建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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