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9章(1 / 1)

南明之我是弘光帝 caler 1081 字 1個月前

第3669章

二十日下午,大城王朝在獲得南掌的巴色地區、真臘的馬德望、暹粒、三隆、詩梳風等地區后,允許南掌和真臘轉為大明的藩屬;丟失面積僅有1000多平方公里的巴色,對南掌來說損失還不大,可丟失了馬德望等地又失去了湄公河以東的真臘直接丟失了五分之三的國土,徹底淪為了與占婆一樣無足輕重的小國,將昔日大真臘帝國的榮光徹底喪失殆盡了

二十一日上午,大城王朝在保留馬來半島的春蓬、拉廊、攀牙灣、普吉、素叻他尼、洛坤、甲米、董里等地主權后,允許北大年、宋卡、沙墩、那拉提瓦、惹拉、帕他侖等地轉為大明藩屬;隨即,大明與柔佛、登嘉樓、彭亨、北大年、宋卡、沙墩、那拉提瓦、惹拉、帕他侖、武吉斯人建立的雪蘭莪、霹靂、吉打、米南加保人建立的森美蘭等小國簽署宗藩條約,將這些小國納為了大明內外藩屬,並為這些小國劃定了疆域,嚴令他們不得互相攻擊及越界侵佔他藩領地······

等完成了上述一切,弭兵大會遂在趙一為當眾宣讀弘光皇帝下達的“諸藩和睦、天下安康”的詔書後,於二月二十一日下午正式召開。

會議上趙一為根據大明朝廷的旨意,建議出馬來各藩以外的與會各國簽署一份《中南半島諸藩相互擔保條約》,以便共同共同維護中南半島國家的和平----今後,各國不得互相攻伐,如有違者,各藩將派兵參與大明朝廷組建的討伐軍,共同加以打擊;此外,各國內亂可以向大明請兵,大明會組織各藩兵馬協助求援國討伐叛亂分子;等等等等;大明由此成為中南半島國際秩序的制定者和保衛者,換句話來說,也就算中南半島的國際憲兵、中南半島各藩國的太上皇。

由於《中南半島諸藩相互擔保條約》有關條款有利於維護各藩國領土安全,並能為各國政府提供必要之保護,因此與會各國代表稍加討論,便紛紛簽署,至此,弭兵大會的主題已經順利達成,接下來雙方要討論的就是相互通商、互相減免關稅、保護往來商人的細節。

最終,各國同意以【大明律】為他國人員在本國境內違法犯罪的處置依據;各藩互相派遣保護本國商人、邊民及協調處理有關分歧的領事官,並以大明駐阿瑜陀耶的駐在鴻臚使作為除馬來各藩以外,中南半島各國各國糾紛的仲裁官----若對大明駐在使的仲裁不滿,可以向大明鴻臚本寺及大明內閣提交申訴;各國同期向廣州派遣外交使團性質的朝覲使、國信使。

不過,關於減免各自關稅的問題並沒有在這次會議上談妥,還要在稍後進行的多邊及雙邊談判中另行落實;此外,南掌關於邀請安南阮主、鄭主參加《互相擔保條約》的建議也被趙一為以阮主和鄭主戰事正酣、無法輕易調停為由,暫時擱置了······

但不管怎麼說,這次大會基本是成功的,其基本奠定了未來一百年內的中南半島的國際秩序和外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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