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要和我做朋友。
這簡直讓我震驚不已。
比我更加震驚的是芳芳。
她快委屈死了,“清姐你說的是什麼話啊,好端端的,為什麼要和這個殺人犯做朋友啊。”
沈清卻隻是朝著她笑笑,“你忘了,我也是殺人犯呀。”
芳芳立馬就不吭聲了。
起初我以為這隻是開玩笑的而已。
但我發現,沈清是認真地。
我再也不用睡廁所了,也不是睡大通鋪的角落,而是挨著沈清睡,她的另一邊是芳芳。
平時吃飯什麼的,沈清也會把碗裡為數不多的肉分給我。
甚至她為我重新爭取了去做手工的機會,這樣可以用掙來的錢,在監獄的小賣部裡麵換一點吃的。
有一次我和她聊天,才知道她淪為殺人犯的經過。
沈清二十八那年生了一個女兒,因為大出血切除了子宮,可婆家想要一個男孩,因此和她離了婚。
她一個人帶著孩子,辛辛苦苦的拉扯大,眼瞧著日子好過一點了,孩子也長大了。
十八歲,花一樣的年紀,馬上就要上大學了。
可是在上大學的前一個禮拜,她女兒的高中老師卻將她的孩子給強了,甚至為了掩人耳目還給殺了。
他把屍體藏在行李箱裡麵,扔在了河裡麵。
最後找到的時候,已經是一周之後的事情了,屍體早已經腐爛得分不清五官。
可她還是一眼就看出了是自己的女兒,因為屍體的手上戴著一條紅繩,是她去廟裡麵求來的,要祈求女兒平安健康。
戴上那條紅繩沒有幾天,人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