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懂,等我越長越大,我才知道這種病的症狀,是指冷靜,人情涼薄,沒得感情,無論是身理上還是心理上。
無論醫生怎麼治療,我對四周的看法都沒有任何的感覺。
甚至於街上的人摔倒在地,發生重大車禍,向我求救,我都能永遠的冷眼經過,他們的生離死彆,我也感受不到。
醫生說我這種情況不太好,稍有不慎的話,我就會犯罪,如果被有心人發現,很有可能會培養一個殺手,亦或者,冷血的犯罪分子。
因為我的共情能力太差了,沒有悲憫之心,冷血的就像是動物一樣,一咬即死。
爸媽很擔心我,把我看得好好的,並且決定不會再要孩子,隻有我一個。
在學校裡,他們發現我並不像他們一樣,總是欺負我,都被我反抗了回去。
他們打不贏我,我冷冷的看著他們在那裡哭,大概是害怕我吧,他們的家長說我這種人不應該待在學校,應該待在醫院。
我看了書知道這種情緒是歧視,他們歧視我,或者是害怕我。
我被迫轉學了,轉到了母親朋友所在的班級,希望這樣我能夠自在一點。
其實一樣的,一開始對我很好奇,各種套近乎,但是我不鹹不淡的態度讓他們望而卻步,就開始各種的詆毀我孤立我。
無所謂,真的,我不在乎。
直到有一天,我有了一個同桌,這個同桌很奇怪,她不害怕我,反而接近我。
不對,這就是他們一開始對我很好奇,所以才會產生這樣的情緒。
過段時間她就會像他們一樣孤立我,厭惡我。
習以為常又每次重複,我已經不抱有任何的希望了,況且,我也不知道什麼是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