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麼都不會乾。”他垂著目光道。
“你有力氣,這就很好。”豹子答得很快,他夾了一口菜。
以往也有很多人想讓他跟著,他或是不屑,或是不想,他習慣了一個人,可這次,他們救了他。
這是他心裡的一根刺,他不喜歡欠彆人人情,長舒一口氣,他放下杯子,目光仍垂在上麵,輕輕說了句:“好。”
“怎麼,跟我們乾?”豹子不再看他,眼睛盯著菜,嘴巴裡嚼個不停。
他“嗯”了聲。
“來來來,吃飯,喝酒。”一人開始招呼。
氣氛重熱烈起來。
熱烈一會兒,有人搭上他的肩膀:“哎,兄弟,那入夥了,這該說自己名字了吧?讓大家夥認識認識。”
他苦笑道:“我沒有名字。”
這話是假的,他騙了他們。
他是有名字的,但他不想說,他從開始殺人的時候就不想跟人說自己的名字,因為那是他溫暖過去的最後一道壁壘,而且他怕有人因為他的名字尋到他的父母。
他年少與父母走散,是被人捉走了,他們訓練他,把他做成了一個殺人機器。
訓練他的是一家修道院,黑衣服白皮膚的人訓練他們殺人,他們靠殺人賺錢,然後再把錢帶給窮人們,他們起初隻殺作惡多端的有錢人。。
後來他們變了,開始殺無辜的人,隻要有人要求殺人,就會有人付錢,他們開始變得喜歡錢,他們開始不再把錢給窮人們。
於是他走了。
他殺死了所有阻擋他的人,與他一起訓練的小夥伴,照顧他飲食起居的老修女,甚至還有養育了他十年把他當成兒子的神父。
但他知道,那些跟他一起長大的小夥伴有的在七歲的時候就殺過老人,有的在十歲的時候就曾把刀刺進一個孕婦的肚子裡,還有的為了證明自己,半路去殺一個手無寸鐵沒有做過任何的錯事的姑娘。
而有時候,當他顫抖著不肯拿起刀的時候,老修女就會拿刀在他身上割,她告訴他,你不殺人,我們都會死。
於是他殺人,一顆心慢慢變冷,血也變得冰冷起來。
他隻是一個隻會殺人的野獸,他甚至比野獸還不如,因為他更殘忍,他也不會忘記神父溫暖厚重的手掌,但那雙手,沾了更多更肮臟鮮豔的血。
他憎恨,無比的憎恨。他同樣也憎恨自己。
他知道自己終究會受到主的鞭撻,會下地獄,和此前所有走在他前麵的惡人一樣,在他最後離開的時候,他麵無表情地看著地上的屍體,穿黑色衣服的屍體。
鮮紅、妖豔的血從那黑色的衣服下麵流出來,爭先恐後地往四麵逃離,他看著地上人白色的頭發,沒有閉上的湛藍的眼睛,取下了脖頸上的十字架,把它輕輕放在了神父的臉邊。
血一直流,最終使得地上人完全浸在其中。
最終,那銀白的十字架也帶上了血,為之包圍,宛若大海裡孤獨的島。
光在十字架上閃爍,在那光輝裡,他轉過了身。
他走了,但他沒有回去尋找自己的父母,他不想連累他們,所以他從不說自己的名字。
“沒有名字?真稀奇。”一聲話打斷了他的回憶。
“取一個不就好了,對不對?沒關係的,名字嘛。”有人看著他道。
“想想吧,你叫什麼?我們大老粗,就不給你取了。”
他拿著酒杯,盯著黑暗裡很久。
他想起了那段時光,他的妻子摸著肚子在他耳邊說:“安,你說我們的孩子出生後叫什麼呀?”
“安”是她給他起的名字,“安”也隻有她叫。
他想了想,溫柔道:“跟你姓吧,就姓黃,名字嗎,最近我看了本書,就叫黃誌明,怎麼樣?”
她笑嘻嘻道:“好啊好啊。”
“安誌明。”
“叫我安誌明。”他對著眾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