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裡,幾個妖豔的女人圍在馬姐的身邊。
馬姐頭發淩亂,剛才在寵物的時候,張埔的小弟沒少對馬姐動拳頭。
換做平時,小弟們自然是不敢動馬姐半分,畢竟馬姐是張埔的老婆,而今天是張埔親自發話要狠狠教訓馬姐,所有小弟們不敢手軟,一個個都是用打男人的力量來打馬姐這麼一個嬌弱的女人。
在寵物店裡被張埔的小弟打過一頓之後,馬姐的身上已是到處淤青,而此時在酒吧裡,被這幾個妖豔女人圍著,馬姐的臉頰上已是挨了不少巴掌。
“你這女人可真是有病啊,張哥也沒彆的要求,就讓你開口求他饒了你,你他媽是啞巴啊,說句求饒的話都不會?”
妖豔女人說著話,又一記巴掌扇在馬姐的臉上。
馬姐被要求跪在地上。
她沒有反抗,跪著,懷裡抱著小狗,一句話不說,連表情都沒有。
自從和張埔結婚,多年以來馬姐已經習慣了被打和被羞辱。
她對此麻木了。
甚至,有時候她會覺得自己如果被打死了,或許也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去陪伴自己在天國的母親了,至少可以不用再這樣可悲的活著了。
隻是……她還有很多的小狗要照顧。
每當想到那些小狗,她就舍不得死,她怕自己死了,那些小狗又會變成流浪狗。
腦海中浮現的,是小狗在被沒有素質的人類欺打之下,永遠夾著尾巴的可憐模樣。
它們什麼都不懂。
它們流浪在街上,無非就是能填飽肚子,哪怕是垃圾,隻要能讓它們產生飽腹感,它們便是滿足。
馬姐每每想到流浪狗卷縮身子,躲在角落裡隱隱顫抖的模樣,淚腺便是止不住的發酸……照顧小狗,已然成了馬姐活下去的唯一動力。
啪——
又一巴掌打在馬姐的臉上。
馬姐的臉已經紅腫,哪怕是輕輕觸碰,都會感到刺痛,更彆說這一記又一記的巴掌。
“你個死女人,你到底求不求饒,張哥可是說了,你要是不求饒,就讓我們把你打死!”
妖豔女人們也是服氣了。
她們都打累了。
都說“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她們用手掌打馬姐,她們自己的手掌也痛。
所以她們不想打了,可是張埔下了命令,她們不能不聽從。
馬姐仍是沒有半點表情,也不吱聲。
女人們氣憤,既然扇巴掌沒用,那就乾脆的拿武器,比如鞋子。
女人把穿在腳上的高跟鞋脫下來,用鞋尖指著馬姐。
“你要是再不求饒,可就彆管我手狠了,這鞋子上還鑲著鑽石的,這要是把你的臉給刮爛了,我可不負責!”
女人的高跟鞋上確實泛著晶瑩的光,點綴了密密麻麻的小顆水鑽。
雖然水鑽隻是一種裝飾品,不僅廉價,且遠沒有真正鑽石的那般堅固,但它也是有棱有角,真要是刮在肌膚上的話,血痕血口無可避免。
馬姐看了一眼高跟鞋,仍是沒有說話。
她不會求饒。
她知道張埔的德行,就算求饒也不會有任何好的結果。
以往無數次遭受張埔家暴,馬姐都有如張埔所願的求饒,可每一次求饒的結果依舊是繼續遭受家暴。
這樣的求饒有什麼意義?
除了讓自己看起來沒骨氣,更狼狽之外,還能有什麼?
馬姐繼續保持沉默。
此時在酒吧的一間包廂裡,張埔和酒吧的老板正在喝酒。
他們的手邊各摟著兩個女人,左擁右抱。
“張哥,我早就說了咱們男人就不適合結婚,咱們男人就應該夜夜笙歌,每天換不同的女人。”
酒吧老板是張埔的朋友,姓李,本名李嘗貴。
李嘗貴給張埔倒滿酒,繼續說:“現在這不是正好嘛,乾脆就直接離婚,離完婚,咱們哥倆天天玩嗨,夜夜做新郎。”
說著,李嘗貴把酒杯舉起。
張埔和他碰杯後,一飲而儘。
放下酒杯時,張埔道:“媽的,老子當然要離婚,不過,離婚必須是老子來提,不能讓這個死女人來提,她現在搞得那些流浪狗比老子還重要,難道要老子這麼憋屈的離婚?難道老子真的不如畜生?”
張埔不爽的根本就在於他覺得自己的地位不如狗。
這是他不能容忍的事情。
當年他花錢給馬姐的媽媽治病,等同於是花錢買了馬姐。
既然是買來的,那就是奴隸,憑什麼奴隸敢不把主人放在眼裡,反而對一群流浪狗上心。
“現在就算要離婚,老子也得讓她把錢吐出來,當初老子可是花了十幾萬給她那個該死媽治病,她不把錢退回來,老子豈不是虧得慌。”
張埔一副咬牙切齒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