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9章
記事本裡記著。
【一九七六年九月一日,天氣很好。
今天是新學期開學的第一天,也是我迎接新學生的一天。
剛走出家門不遠,我就聽到嬰兒的啼哭聲。我順著聲音尋去,看到路邊往著一個嶄新的背簍,背簍裡裝著一個嬰兒。
孩子還很小很小,看著就像剛滿月的樣子。
嬰兒哇哇哇地哭著,哭得小臉通紅,小模樣看起來可憐極了。
我四處找了找,沒有找到孩子的父母,卻看見背簍裡有一張紙條。
紙條上寫著嬰兒的生辰,孩子生於一九七六年農曆七月初五亥時。
除去嬰兒生辰的相關信息,紙條上還寫了一段長長的文字。
“我未婚生子,孩子的父親不知去向,因此我成了我們方圓幾裡人人唾棄的浪|蕩|女人。
因為我未婚先育這事,我的父母家人在鄰居裡間也抬不起頭,父親不止一次讓我帶著小野種滾出這個家。
我也想離開,想走得遠遠的,想過去找孩子的父親,可是孩子的父親就像從未在這個世界上出現過一般,他消失得非常徹底。
我聯係不到孩子的父親,我又沒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孩子,我承受不住周圍人對我的指指點點,無法麵對他們罵我賤人,無法接受他們罵我的孩子是見不得光的私生子。
我接受不了這一切,本想帶著孩子一起離開這個世界。就在我準備帶著孩子一起跳河時,孩子眨巴著水靈靈的眼睛看著我,就在那一刹那,我猶豫了。
孩子才剛剛來到這個世界,他還沒有見過這個世界的美好,即便他的生命是我給的,但是我也沒有權力剝奪孩子生存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