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三思量之後,我決定你我又無法將她養大成|人,我將孩子遺棄,希望能遇到好心人領養。如果您撿到我的孩子,請您善待他。我在天之靈,也會保佑您和孩子健康長壽。”
看完這段話之後,我預料孩子的母親應該想要尋短見。
我趕緊聯係人四處找人,可是找了一天一夜都沒有找到。
方圓幾公裡內都沒有聽說誰家有未婚姑娘剛剛生了娃......
我想,孩子的母親可能是不想孩子再承受私生子的罵名,所以把孩子扔得遠遠的。
猶豫再三之後,再加上這個孩子生得實在可愛,我把孩子抱回了家,並且說服了我的丈夫收養這個孩子。】
這頁筆記內容除去奶奶的記錄,筆記本裡還夾著一張紙條,紙條上的字跡已經模糊不清,隱隱約約能看到上麵的字跡內容。
證明剛剛的信息並不是奶奶胡亂記錄的......
看完這頁筆記內容,司戀的心尖顫了顫。
司戀記得大伯司伯賢的出生日期是一九七三年,她的父親司伯謙出生日期是一九七六年農曆七月初五。
如果這日記是真的,也就是說她的父親才是奶奶收養的孩子!
大伯才該是奶奶的親生兒子!
可為什麼,在司戀的記憶裡,大伯是奶奶收養的孩子?
司戀想不明白,於是繼續往下翻,日記本裡還記著許多關於撿來孩子的信息。
【九月十日。天氣依然晴朗,萬裡無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