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那這個錢我也不能要。”王誌康緩了好一陣,才開口道,
“這是您要買玉石的錢,現在鐘老板已經落到您手裡了,我也不可能再從他手裡買到玉石再賣給您了。”
說到這,他忽然想到了什麼,道:“既然寧老板您十分看重自己的承諾,那我就把這筆錢給詩曼集團吧。
方才聽您的話,您和屠董事長很是熟悉,正好賈修也讓詩曼集團損失了不少錢,這筆錢就當是我替朋友補償給屠董事長的。”
聞言,寧天琅眉頭微挑:“你倒是很聰明。”
王誌康若是把這錢給了屠詩曼,那便能和這件事徹底撇清關係了。
同時,不但送給了賈修一個天大的人情,還能搭上屠詩曼的關係。
畢竟,有人無緣無故送來一千六百萬,再有錢的人也不會拒絕。
屠詩曼更是沒有理由不見他。
要是放在以前,王誌康這種倒賣珠寶的小老板想要見到屠詩曼可以說是比登天還難。
但若是接著給賈修還錢的名頭,那就容易多了。
以王誌康的聰明,說不定還真能借著屠詩曼這棵大樹,在珠寶行當越做越強。
寧天琅和王誌康無冤無仇,也沒打算斷了對方所有後路,變隨意道:“反正錢已經給你了,你自己怎麼安排都是你的事。”
說完,他衝著暈倒在地的鐘老板抬了抬下巴,道:“王老板把人抬到車裡,先回你的店裡。”
寧天琅的車還在王誌康的店門口停著。
總得先回去把車開上,再帶著這鐘老板去南成酒店。
王誌康手腳並用的從地上爬起來,擦了一把臉,道:“是,寧老板,我都聽您的。”
人暈倒的時候扛起來比清醒的時候更重。
好在鐘老板身高不高,身材也並不算胖,王誌康這才能費勁的將其扛到背上。
走出包廂,正好碰上了一個準備過來服務的侍者。
不等服務員說話,王誌康便故意高聲道:“你說說,你這個人不能喝酒還喝那麼多!這麼快就喝醉了,還得讓我背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