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說完之後,他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說他相信我,就像一直都很相信自己的眼光一樣。
所以,他決定重點培養我,等我擁有足夠能力的時候,會慢慢地把公司的管理轉交給我。
這事要花好幾年的時間,期間也是他的考察過程。
我沒有繼續這個話題,因為有些尷尬。
自己剛才好像想得有點簡單了,竟然沒想到持續考察這個問題。
這樣就說得通了。
童安之想找個子女之外的接班人,替他子女掙錢,這種行為完全可以理解。
和前期生的那兩個子女和他關係不好,他不敢把事業交給他們,否則他現在的老婆和小兒子很有可能會被排擠,公司陷入家族內鬥,用不了多久就會垮掉。
他更不能把公司交給小兒子,因為年紀實在還太小,哪怕再過十年,也隻是個十幾歲的少年而已,十幾歲的少年應該去讀書,去享受青春年華,而不是來管理一家公司。
交給老婆也不行,他老婆看模樣就知道不是做生意的人。
所以他隻能選擇找外人來經營,既能延續他創出來的事業,又能讓幾個小孩一輩子都不愁吃穿。
他有一件事沒說,但我猜得到,那就是:不論是誰替他做管理,等他小兒子長大,並有足夠能力之後,要把公司交給他小兒子。
看得出他比較偏愛和現在老婆生的這個小兒子。
畢竟老來得子,前妻那邊的兩個子女跟他關係又不是很好,老來隻能依靠小兒子了。
可能是看得出我不想聊太多這個話題,童安之也轉而聊起了其他。
但我總情不自禁往這方麵去想,畢竟管理一家數十億資產的公司,那種事簡直就跟做夢一樣。
當然,這事可不是鬨著玩的,就目前來說,我壓根沒頭緒,也不敢做。
我在想,如果不久之後,我跟某個女人結婚的話,一定會儘早要小孩。
等小孩長大的時候,自己還不算太老,在各方麵還能幫到小孩一些,尤其是事業方麵。
至少不會像童安之現在這樣,想把事業傳給小兒子,但對方年紀又太小,結果成了一道難題。
我不是什麼創業論者,做個富二代比創業更來得舒服,如果能創下億萬家產的話,自己的小孩根本用不著那麼辛苦去掙錢,隻要他品行不壞,不乾敗家墮落的事就行了,做個富二代又有什麼不可。
當然,前提是能跟彼此相愛的人結婚,現在想這個有點過早了。
我在童安之那裡呆了很晚,直到夜裡十點多才離開。
在樓下咖啡廳,我見到了昏昏欲睡的阿越,老蔡也好不到哪去,靠在椅子上百無聊賴地看著手機。
他們在這估計已經喝了不少咖啡,但阿越依然昏昏欲睡,可見等待的過程有多麼枯燥無味。
顯然,保鏢這一行也不是那麼好乾的。
主子辦事的時候,得在外麵等著,既不能去乾彆的事情,也不能睡覺,就這麼乾坐著或者站著,想想都覺得難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