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一口咬定沒有出去過,要是說出去過,人家問你,去哪裡了,你又怎麼回答呢?
他們一直審我,我一口咬定什麼都不知道。就這樣折/磨了我兩天,沒讓我吃,沒讓我喝水,搞得我嘴唇都禿嚕皮了。
我知道,公/安局的人很著急,他們幾乎認定就是我和虎子乾的這件事。但是苦於沒有直接證據,隻能這麼折/磨我們了。
到了第三天的時候,我看著這男的說:“好了,我受不了了,我說。但不是對你說,你官兒太小了。”
“你想對誰說?我們局長?”
我說:“還小。”
“還小?”
我說:“想讓我說,就按照我說的來。想必現在市裡的領導已經有人過來督戰了吧,我要市裡的一把手。”
“市裡的一把手,那可是國家級彆的領導,這可是首都的一把手,是你想見就能見的嗎?”
我說:“算了,這樣的話你們就繼續折/磨我吧,反正十天一晃就過去了。這案子破不了,和我沒有一毛錢關係。”
“你不說沒關係,王虎那邊可是都招了。”
我說:“我渴了,給我點水吧。”
這時候,王弗打開門進來了,進來之後,她趴在那男的耳邊小聲說了幾句,這男警察說:“你不是要求見領導嗎?領導願意和你談談。”
我說:“先給我點水喝,我嗓子冒煙了。”
很快,進來了一個穿著呢子襖的五十多歲的男人,看起來很英俊,有氣質,一身正氣。他進來之後坐在了椅子裡,看著我說:“我就是你要見的人,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我說:“讓其他人都出去,我就和你一個人說。”
這人看看其他人,然後擺擺手,這些人都出去了。然後關了門。
我說:“我說的是秘密,把麥克風都關了。不能讓外麵的人聽到。”
他點點頭,站起來把麥克風關了,然後遞過來一杯水。
我拿起水來一飲而儘,我說:“我不是殺人凶手。”
“我們講的是證據,你和王虎那天晚上到底去了哪裡?”
我說:“先放了我和虎子,我告訴你凶手是誰,住在哪裡,為什麼要殺人。”
他說:“先說。”
我說:“說完了就放嗎?”
“人抓到就放你。”
我說:“這不公平,我沒殺人,你們沒有任何證據就把我關在這裡,違背法律精神。”
“特殊時期就要有特殊的辦法。”
我說:“你是一個說了算的人。這樣好了,我告訴你真相。那天晚上我和虎子就是去堵凶手了,結果沒堵到。我們在他家等他,結果他跑出去殺人了,趕得太寸了。所以,你們抓得到也好,抓不到也好,和我沒關係。我也在抓他呢。前陣子老馬家的事情,都是他和大勇一起乾出來陷害我的。”
他說:“你是為了報仇,那天晚上是去找他的,是嗎?”
我說:“你們抓不到他,也要放我和虎子。我們是無辜的。”
“但我們要先確定你們的確無辜。你有證據證明你說的都是真的嗎?”
我說:“你不能懷疑我們有罪就當我們有罪處理。你抓人要有證據才行。人證也行,物證也行,你們什麼都沒有就抓人,很荒唐。”
“我說了,案情重大,特事特辦。你們的確也有嫌疑。”
我說:“必須答應先放了我和虎子,不然我什麼都不會說,你們不急,我更不急。這人要是跑了,彆怪我就成。”
“你在威脅我?”
我說:“我隻是在爭取我的權益,法律不應該是這樣執行的,你們在用私刑。”
“你怎麼證明自己無罪?”
我搖搖頭說:“我不需要證明我無罪,你們抓我來,必須證明我有罪才行。是你們邏輯混亂了。你要是有一點判斷能力,就應該能感覺到,你們抓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