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莎的一再追問之下,陳小龍這才承認自己在購車合同上,寫的是母親侯桂芬的名字。
拉莎有些傻眼,抬手拍了一下陳小龍的肩膀,嗬斥道:“不是,你沒事寫你媽的名字乾什麼?”
頓了頓,反應過來的拉莎更生氣了:“我明白了,陳小龍,你是怕咱倆將來離婚了,我分你的財產是不是?”
眼看女神就要發飆,陳小龍連忙解釋:“老婆,你誤會了,咱倆這麼恩愛怎麼會離婚呢,你聽我給你解釋,我之所以寫我媽的名字,是想讓我姐幫忙還車貸。”
拉莎十分不解地問:“寫你的名字難道你姐就不管還車貸了嗎?為什麼一定要寫你媽的名字?”
陳小龍解釋說:“這不買車的時候我姐已經要和咱們斷絕關係了嘛,我想著以我姐的脾氣秉性,她就是一時衝動,將來她回來了,我的車貸她可能不管,但我媽的車貸她一定會管,她知道我媽還不起車貸。”
“真的就這麼簡單?”拉莎紅著眼睛問。
“當然了,我的傻老婆,我可是答應過你,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的。”陳小龍雙手捧住拉莎的手,眼神滿是愛意。
拉莎哼了一聲:“男人的嘴,騙人的鬼,我才不相信你。”
“真的,我可以發誓!”陳小龍說著就要舉手發誓,拉莎連忙阻止:“我不要你發誓,我相信你。對了,你媽欠的那筆四十七萬的賠償,你是不是要幫她還?”
陳小龍點頭。
拉莎又道:“這筆錢你得記下來,將來等你媽從拘留所裡出來,不管是她還也好,還是你姐還也罷,總之,這四十七萬,你隻能借,不能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