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杯酒下肚,我眼前的世界模糊起來,喝酒讓我快樂,至少能夠讓我暫時忘了眼前這些烏七八糟的事。
酒精衝上頭頂,然後我也衝上了舞池。
站我把身體扭曲成各種不可能,小帥哥的臉在我酒醉的視線當中顯得更加的英俊帥氣。
如果他今晚要提出跟我共度良宵,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可以的。
他那麼帥又比我小,誰占誰的便宜還不一定呢。
就在我樂的快要升天的時候。幾個警察從外麵進來把我和小帥哥團團圍住了。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有一個胖胖的警察,他語速很快,我都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那我和小帥哥被他帶走之後,在車上才聽明白,是我給維夫喝酒被人給舉報了,所以警察就來了,帶走了我們。
我真沒想到這個酒吧這麼遵紀守法。
我來到荷蘭的第二天就郎當入獄。
在荷蘭,引誘未成年喝酒是很大的罪行,雖然不至於被判上十年八年,但是要交一筆很大的罰金,還需要叫監護人把我們給領走。
萬般不得以得情況下,我隻能打電話給梁歌。
他的語氣急切,我還沒說話呢,他就說:“桑榆你跑到哪兒去了?怎麼我打了你這麼多電話你都不接。”
嘖嘖嘖,一向溫文爾雅房子著火都不著急的梁歌,我還第一次聽到他這樣的語氣,我無精打采地告訴他。
“來警察局撈我吧。”
“你又怎麼了?”
“彆說又。”我現在酒已經完全醒了,我把手機遞給維夫:“你告訴他具體的地址。”
半個小時之後,梁歌出現在我的麵前。
他穿著黑色的襯衫卷著就袖子,頭發有一點點淩亂,紐扣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來的時候太匆忙了,有好幾粒都沒扣上,露出了肌肉發達的胸口,惹的警察局裡麵好幾個女警都不時的往他的胸口上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