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著說:“沒流口水。”
我翻了個身用屁股對著他:“你知道我最討厭什麼呢?”
“不知道。”
“我最討厭你裝作什麼都知道,什麼都能看出來的樣子。”?
我討厭被彆人看穿。
“今天天氣不錯,我休息,我帶你出去轉一轉。”他換了話題,真是聰明人。
“我不去。”我完全沒有興趣。
“我帶你去的那個地方,你應該不會太討厭。”他把我從床上拽起來:“我讓小珍幫你洗漱,幫你換衣服。”
“我說過了,我討厭你本身就是說很了解我的樣子,你怎麼知道你在我去的地方我不討厭,隻要你帶我去任何地方,我都是討厭的,極端厭惡,厭惡到了極致。”
“那這樣,你也可以去看看你有多討厭,我帶你去的那個地方,來見證一下我有多不了解你。”
他居然反過來,這一點就讓我始料不及。
想一想我自從回來之後就一直躺著沒動,感覺都快要生褥瘡了,像平時我這種壓根閒不住的人,去看看就去看看吧。
就像他說的,我倒要看看那地方我有多喜歡。
吃過早飯我和梁歌就出門了,梁太太很細心的準備溫水,還有一些水果小零食什麼的,好像我們不是隨便出去轉轉,而是要去度假。
梁太太對我的笑臉實在是和善,和善的我覺得我整天對人家不冷不熱的簡直不是個人。
我何德何能呢,讓人家把我當個人看。
而事實上我也並不喜歡他們的這種好意,會令我渾身不舒服。
我坐上梁歌的車,在市區裡麵穿梭。
我看看坐在副駕駛的梁歌,對著他濃密黑發的後腦勺說:“如果三分鐘之內再不到目的地,我馬上就跳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