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母莫若女。
這些年在單位,沈嫣堪堪混了個小組組長,因為什麼,還不就是因為怕苦怕累,不願意出力氣去往上爬。
她不止一次的和宋詩餘說過。
在單位裡麵往上爬,要坐到很有錢的位置,至少需要二十年的時間,期間要付出很多,要吃很多苦,熬得自己人老珠黃。
而就算是這樣,也頂不上宋啟剛的財產來得多。
她與其犧牲自己去做這種賣力的苦差事,不如當個小職員,多點功夫花在宋啟剛身上。
沈嫣精明了那麼多年,卻在這半年時間裡轉性,要去基層做起,一步步往上爬。
這個可能性,實在是不太現實。
吃完飯之後,她說回到南城溫度比較低,要去百貨大樓買兩件衣服,拽上宋南衣一起。
“早去早回啊,晚上我們上國營飯店吃飯去,給你接風洗塵。”宋知秋又開始計劃起了。
兩個人就出了門去。
走到巷子裡麵,宋詩餘臉上那點笑意消失個乾淨,詢問宋南衣,“我媽到底去哪兒了?”
“爸爸沒跟你說嗎,下鄉當誌願者去了。”宋南衣回答。
宋詩餘覺得惱火,“你當我也是外麵那些沒腦子的鄰居嗎?我媽怎麼可能去那種地方,恐怕是連塊香皂都買不到!”
是了,沈嫣那麼愛美,怎麼會忍受自己去那種地方灰頭蓬麵呢?
這一點上,宋詩餘的腦子倒是轉得挺快。
宋南衣就輕聲笑了,琥珀色的眸子裡藏著萬千星辰,露出細糯的小牙齒,狡黠又可愛,像是隻小狐狸。
“說話啊,我媽去哪兒了?”宋詩餘提高了聲音,再次問道。
而宋南衣麵上毫無波瀾,坦然的對上了她的雙眸,一字一頓,“你不如去問問那條你心目中的哈巴狗,他不是對你搖尾巴嗎?在這種事情上,沒必要惹你生氣的。”
宋詩餘越發覺得她是塊鐵板。
不,還是長了嘴的鐵板,動不動就用她的話來搪塞自己,逼得她啞口無言。
氣急了,宋詩餘抬手想要打她。
手剛懸到半空,就被宋南衣給狠狠握住了。
稍稍用力,宋詩餘的手腕就如同要碎掉一樣的疼,讓她的額頭都冒出細密的汗來。
而再抬起頭,對上宋南衣那雙眼睛,又是狠狠一懼。
宋南衣的眼睛裡,剩下的是無邊的黑暗,像是打著圈的漩渦,要將她吸食到這裡麵去。
像是惡魔的監獄!
“我知道你現在春風得意,但我不是你身邊的哈巴狗,不會對你搖尾巴,我是頭野狼,你得提防著點,真的惹我不快,我會狠狠咬你一口的,連皮帶肉。”
說完這些話,宋南衣甩開了她的手,“行了,我還要去忙,五點鐘的時候,在巷子口集合吧,我想你還不願意在這個時候跟我撕破臉皮,對吧?”
壓根就沒有宋詩餘開口的機會。
等她再回過神來,麵前的宋南衣已經消失不見,隻剩下手腕處的那一圈紅暈在向她證實。
剛才的一切,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