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所謂親人
而我哥,賣起自己妹妹來也是毫不猶豫。
我現在一想起這件事,依舊覺得惡心。
當時我的可是才十八歲,連領證的年齡都沒到。
但那二世祖已經是二十好幾的年紀,而且因為我哥跟著他工作的緣故,沒少在家裡吃飯時大肆吹噓他那些花邊新聞。
要我嫁給這樣一個人。
明擺著就是要把我推入火坑。
可我爸媽卻在短暫的猶豫後,就答應了。
他們三個人聯合施壓,要我嫁過去給我哥換取前程。
“樂離,你哥能找到這麼一個好工作不容易,我們家沒權沒勢的,你要是不幫這個忙,你哥這輩子都沒有晉升的機會了!”
我哭著反駁。
“什麼前程得要用自己妹妹的下半輩子來換?我不要!”
但我的反抗,迎來的卻是我爸的一巴掌,還有他們三人的威脅。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呢?女孩子最終不就是要嫁人的嗎?”
“人好歹是個富二代,雖然花了點,但男人不就都這個樣子嗎,要不是你哥牽線,你這輩子能遇到這麼好的人嗎?”
“不然,你想嫁給誰?那個窮小子江年?”
“我們當初就不同意你們在一起,現在更是必須分手!”
“還有你那個誌願,給我改成師範,女孩子家家的,去做那些危險的工作乾什麼?真不像話!”
三人的言語輪番對我進行轟炸。
甚至見說服不了我,還出動家裡的大小親戚來勸阻我。
人人都告訴我。
這麼好一個結婚對象不能錯過。
花心不是問題,重點是他有錢啊。
雖然我現在才十八歲,但婚禮可以先辦了,等年齡到了再領證不就行了。
還說,為了我哥的前程犧牲,那是理所應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