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果真的到了遇上毫無軟肋,什麼都不在乎的犯人,這種尋找薄弱點,步步突破的施壓審訊手法就要失效了。
到了那個時候。
多半兩個師兄就隻能用比較嚴苛的審訊手段了。
最常用、也是最有效果的,就是熬鷹!
顧名思義,就是不讓犯人得到足夠的休息。
將犯人關在四麵漆黑的審訊室中,徒留一盞大燈照著他。
幾個審訊的警察換崗,輪流盯著犯人不讓他睡著。
一開始,很多人不會把這種審訊方式放在眼裡。
但漸漸的,人的身體本能開始蘇醒。
過分的疲憊,讓人哪怕是筆挺地站著,都會產生劇烈的困意,更彆說坐著了,不少人坐著坐著,眼皮就不自覺地合上了。
到這節骨眼上,警方自然也不會用什麼過激的手段。
就是故意播放無比刺耳的搖滾樂,或者不停地製造噪音等等方式,總之就是不讓犯人有睡著的機會。
哪怕是意誌力再堅強的人。
麵對這種生物本能被壓製,近乎違背人.體機能的審訊方式,時間一久都得崩潰,到最後屈服的犯人,往往都已經意誌渙散了。
無論問什麼,都會巴不得趕緊說完,然後趕緊得到可以休息睡覺的機會。
但這個方法最大的缺點就是耗時長。
遇上意誌力強的人,甚至要連著熬好幾天,一直到對方都雙眼通紅、布滿血絲,整個人搖搖欲墜,接近崩潰了才會放棄。
所以一般,也隻有麵對無比重要、並且嘴硬的犯人時才會使用。
還好,這次是用不上了,否則還得耽擱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