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征隻是一時心軟罷了,跟席辨也沒什麼交情,這會兒看他下場可憐,想想他犯法的時候也足夠可恨,於是魏征便也閉了嘴,沒有再替他說話。
李世民伸手從陳文手裡拿過奏報,親自上下掃了一遍,然後把奏章往桌子上一摔:“貪腐之風不止,百姓何能安泰?”
李世民當即下詔,把席辨斬殺於市,並下詔命令各地的官員前去觀刑,讓大家看看受賄的下場,誰要是步其後塵,他就是個榜樣。
“陛下不可。”蕭瑀急忙上前進言:“按律五品以上的官員,犯非惡逆罪的,聽自儘於家。席辨官居四品,而且他犯的是絞刑之罪,不該改判斬刑。”
李世民寸步不讓地說道:“朕就是要用嚴刑峻法以儆效尤。”
“可是隨便加刑,與法理不合,望陛下三思而行。”蕭瑀也不肯讓步,振振有詞地說道:“法才是行事的準則,縱天子也不應淩駕於法律之上。”
“誒,這話說的不對。”房玄齡笑眯眯地看著蕭瑀說道:“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人治大於法治。”
封建社會皇權至上,皇帝的想法是必須要淩駕於法律之上的。
“執法也需要適度靈活,不能一味的拘泥於黑紙白字。”
魏征也不支持蕭瑀的說法,跟皇帝爭個麵紅耳赤的,要是能保得住人命也值得,左右都是一死,你為了給席辨換個死法,跟皇帝往死裡犟,值得嗎?
“律法是依據國情而立的,我大唐新立之初,官風清廉、受賄者少,如今物阜民豐,貪腐之氣日甚一日,陛下要用嚴刑峻法懲治也無可厚非。”
解決了這麼一樁令人不太愉快的事,李世民立馬換了一副心情,笑嗬嗬地說要陪他們好好的樂上兩天,然後就啟程東征,結果沒想到勉強就樂了一天,一個大炸雷就又轟了進來。